新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在古代买凶宅 > 第101章   忆江南(25)
    老人很健谈,对于程家的事情也没有避讳。见此情形,不再绕弯,直接问他程小姐是否嫁给了一个叫吴永的,且他们已经迁居安平县。听到吴永这两个字,老人明显颤了一下。那只琥珀色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斜向屋里,就好像那里面藏着什么让他害怕的东西。

    沈渡也注意到了,悄悄起身,走进屋里。屋里阴暗,只有从窗户泄进来的一道光。墙上贴着许多符,就颜色来看,应是许多年前的。床榻很小,用一层又一层的床帷遮着。

    掀开床帷,闻见一股浓郁的腥臭味儿。屏住呼吸,仔细查看。床帷上有字,用血写的,遮了一遍又一遍,已经辨别不出写得是个什么。被子没有折叠,而是胡乱地堆在床脚。枕头硬邦邦的,不知塞了什么。用刀划开,竟是一些碎骨。

    眼眸一深,抓起一把碎骨仔细查看。还好,不是人的。

    掀开被子,在床脚堆着一些类似纸扎的玩意儿。不是金山银山,而是纸糊的小人儿。小人儿做得粗糙,只用彩纸剪了个形状,用浆糊粘在竹篾上。小人儿背后写了生辰八字,字杂糅在一块儿,看不清哪个是哪个。

    拿着小人儿出来,看到门后痕迹,脚步一顿。两扇门板后全是抓痕,一道又一道的,透着极深的恐惧与绝望。微微侧身,看向坐在院中的程管家。方才没有注意,这会儿才看到,他十指变形,指尖儿全秃,还少了一截。

    门上的抓痕是他的。

    可他……为何这般自我折磨?

    捏紧手里的纸人,暗自揣度。尚未入冬,程管家却穿着厚厚的棉衣。落座时,脖子会下意识地往棉衣里缩去。额上没汗,说明他未感觉到热,反倒觉得冷。如此反常,定是有病!他莫不是个疯子?

    想到此处,立马跑到慕笙跟前,将她从凳子上拉起,护到身后。程管家的状态已然有些不对。他蹲在凳子上,一会儿看向屋里,一会儿看向石榴树下,一会儿看向院子外头。

    突然,他发疯似的跑进屋里,将房门紧紧关上。捕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指着房门道“他……他这是怎么了?”

    沈渡:“疯了!”

    “不像!”慕笙看到了沈渡捏在手里的纸人,拿过来,反复瞧了瞧:“好像是对儿母女,背后是生辰八字。”

    捕快道:“这莫不是他的妻女?难产而亡,一尸两命,换谁谁也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不是他的妻女。”慕笙拿着纸人抖了抖,上面的字仿佛活了一样,规规矩矩排列起来。这下,不光沈渡看傻了眼,捕快更是目瞪口呆,若非沈渡用眼神压着,能跳起来。

    “知道小姐厉害,会些术法,没想到小姐竟如此厉害,能让这乱七八糟的字排成排。”捕快眼睛里全是光:“小姐还会不会别的?这术法好学吗?我也想学。”

    沈渡挡住他的视线:“你一捕快,大字不识几个,学这个做什么?”

    捕快嘻嘻一笑:“给我闺女学的!我闺女,快两岁了,整日里就喜欢涂涂画画。我娘子说了,待她再大些,就送去私塾读书,断不能跟我一样是个大老粗。但我觉得我闺女写字不行,万一将来她写得跟狗爬似的,我若学会这个,兴许能帮一帮她。”

    沈渡:“想得还怪远。”捕快继续嘿嘿,冷不防听到下一句:“难怪你大字不识两个,学问一事,岂能投机取巧。”

    捕快正欲辩解,见沈渡转向慕笙耳语道:“我们的闺女可以,笙笙若有空,不妨教教我。”

    捕快翻了个白眼,觉得他家大人也有病。

    慕笙懒得理他们,拿着纸人,将房门踹开。老人捂着脑袋蹲在门后,嘴里不住地喊着:“不是我,是老爷,是老爷安排的。”

    “老爷安排了什么?”慕笙问,眼睛变成幽紫色。

    “老爷……”老人看着慕笙,先是一脸迷惑,而后慢慢清明,只是瞎眼就是瞎眼,没有任何焦距。“二十三年前,老爷奉命调任青州府,我与夫人,小姐同行。青州府商业繁茂,十分富庶,对老爷而言是个肥差。”

    初入青州府时,程为民也想过做个好官,只拿自己应该拿的。可富贵迷人眼,很快就忘了初心,与青州府内的各家商户,尤其是富商走得很近。他名下的那些铺子,都是这些富商送得诚意。靠着这些诚意,他一个寒门出身的知府老爷终于能够挺直腰杆儿,过上那种不缺银钱的生活。

    曾经的他,看不起那些用金银俗物讨好上官的同僚,有了铺子傍身的他,也开始用金银为仕途铺路。

    青州府有两大商户,一家姓常,一家姓澹台,他们掌握了整个青州府的经济命脉。澹台公子精明活络,早在程为民进城那日就与他攀上了关系,称兄道弟,然程为民看上的是常家。

    常家不止是皇商,还是盐商。常老爷为人迂腐固执,根本不卖程为民的面子,更枉论给他好处。

    这个僵局,在常家招了吴永为赘婿后改变了。他不像常老爷那般死板,却也不像澹台公子那样,将贿赂官员事儿做到明面儿上,生怕人不知道。与澹台公子相比,程为民更喜欢这个懂得分寸,会做事儿,擅做事儿的常家赘婿。

    不知是不是因为程为民常在女儿跟前夸赞这个吴永,以至于程小姐对他颇为好奇,带着丫鬟去常家的铺子里偷偷查看。这一看就看上了吴永,哭着闹着非要嫁他为妻。

    吴永是常家赘婿,怎可能成为自家小姐的夫君?就算小姐愿意做平妻,人家常小姐也未必愿意。奈何程小姐自见过吴永之后便得了相思病,哭死苦活非要嫁给他。

    程为民膝下只得这么一个女儿,拗不过她,只能为她谋算。他先是刻意制造误会,离间常小姐与吴永的夫妻感情,而后制造事端,让怀胎七个月的常小姐被马车撞死在街头。

    可怜常小姐与吴永,从头到尾埋在鼓里。一个以为夫君变心,死不瞑目,成了亡魂怨鬼。一个以为妻女亡故是意外,在仇人的安排下娶了仇人的女儿为妻,与她过上了寻常夫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