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哈哈哈,大明 > 第 1章 干爹
    (书友请留角色名,正常点的哈!)

    (老书《喜唐》已经完结,新来的书友看完了记得去看看老书哦!)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么不好,偷锦衣卫,说,那腰牌你两个烂皮给藏到哪儿去了?”

    “也不睁开狗眼看……”

    余令抱着脑袋,尽量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余令在无数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就不会那么疼了。

    扛过去就好了。

    扛过去就不会吐血,也就后背疼而已。

    已经习惯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颤。

    他嘴角都开始淌血了,好似认命了,也不再动弹了。

    想到这三年的相依为命,余令猛的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拳脚,大叫道:

    “别打了,别打了,我说,我说!”

    雨点般的拳脚停下,余令喘着粗气,然后身子就被人提起来。

    望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余令恨不得吐过去一口痰,然后用手给他搓一搓。

    真恶心,脸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头上爬。

    听他自己吹嘘还说去过烟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头是怎么能下得去嘴的,这使劲的亲一口牙齿都黑了。

    (ps:《金瓶梅词话》妓女常被称为“粉头”和“表子)

    这络腮胡大汉叫狗爷,是京城城南这一块的头头。

    余令和小老虎两人就是在这人手底下讨生活。

    乞讨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纳足够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这样的小喽啰他手底下还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帮,那狗爷就是丐帮的一个长老。

    至于帮主是谁?

    余令也没有见过帮主,但余令知道“帮主”是衙门里的某位官员。

    因为偷东西抓到衙门关个几日就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供奉”就会涨。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严打,极大可能出不来了。

    一些无头悬案,就会按到他们身上。

    他们就是某某江洋大盗。

    他们就是某某逆贼。

    命不值钱。

    脑袋一砍,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余令和小老虎给狗爷钱,狗爷在给衙门某个官员钱,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来这北京三年,被这家伙打了三年。

    开始的时候是天天打,因为偷不到钱。

    后面打的少了,因为偷到了钱。

    狗爷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时候见谁打谁。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

    是因为年初茶馆的人说,三大征取得了大胜,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来贺喜的官员。

    因为欢庆的人很多,议论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关于令牌,余令天真的以为扔了,只要不让第三人知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可他哪里知道,腰牌对锦衣卫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命。

    在锦衣卫里,腰牌的配发数量和领取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腰牌一旦出现遗失或损毁,会招来杀身之祸。

    余令更不知道,锦衣卫一动,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这些扒手。

    查这些扒手之前,找每个区域的“长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爷这样人就行。

    “长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负责哪个区域。

    东西在哪个区域丢的,把哪个区域的小弟抓起来就行。

    一顿打,什么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烟花胡同丢的,烟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盘。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这么被查出来了。

    从偷腰牌到被查出来只用了一个晚上。

    直到这个时候,余令才发现不远处的破太师椅上坐着两个人。

    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再说了太监能享什么福?

    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賊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个小子?

    嘿嘿,真是让人意外。

    孙公公眼见谭顺也夹枪带棒的奚落自己,冷哼一声站起身,深深的望了一眼谭顺,冷笑道:

    “谭百户,等着吃挂落吧!”

    “不劳孙公公费心!”

    这一切落在了小老虎的眼里。

    他比余令大,他比余令更清楚这个吃人的世界。

    他知道,就算今日不死。

    等这两位贵人走了,狗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余令可以卖钱,自己这样子却没有人要。

    他在很早之前就打算去当太监这个想法了,如今不如拼一把。

    “干爹,如蒙不弃,儿子愿意跟你享福去!”

    孙公公离去的脚步一顿,不可置信道:

    “你叫我什么?”

    “干爹!”

    “啥?”

    “干爹!”

    “哈哈哈~~~”

    孙公公开心的哈哈大笑,刚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

    有人不愿享福,有人却抢着要去享福。

    “起来吧,让我看看!”

    小老虎忍着身上的剧痛站起身,努力的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孙公公望着人瘦瘦弱弱的小老虎有些不满。

    “多大?”

    “十一!”

    孙公公叹了口气:“不是干爹不愿带你,你这太大了些,不妥。”

    “儿子有力气,吃饱了可干重活,我还会喂马,我还会讲古,我……”

    这是小老虎唯一能拿出手的优点,说是优点他也有点不自信。

    但他坚信余令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

    孙公公闻言有些心动,甲字库正好缺一个能干活的人。

    这人年纪大,好上手,学规矩快,倒也可以试一试。

    (ps:甲字库是内府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布匹、颜料等物品。)

    “那就跟着咱家走吧!”

    小老虎喜笑颜开,慌忙跪下磕头。

    “起来吧!”

    “好的,干爹!”

    小老虎起身,深深地望了一眼余令。

    望着这个跟着自己相依为命了三年的小兄弟,他笑着挥了挥手,故作轻松道:

    “小弟,大哥去享福了!”

    余令望着小老虎,这些年他虽然不停的使唤自己。

    但没有他,余令这个“外来户”是活不下来的。

    没有他,自己早都烂在了臭水沟里。

    人要讲良心,小老虎兄长对自己有活命之恩。

    此刻余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未跪过人的膝盖软了,强忍着不舍朝着小老虎跪下。

    “弟弟余令给兄长送行。”

    谭百户见状眼睛一亮,有点意思,这孩子倒是一个讲恩情的!

    小老虎故作豪放的笑了笑:

    “好好活着!”

    在收回目光的那一刻,小老虎把谭顺的样貌死死地刻在了脑子里。

    他在心里发誓,他日若是发达,余令若是不在了。

    他要杀他全家。

    “哥哥,你说个名字弟弟记着,日后好去寻你!”

    小老虎一愣,笑道:“记好了,哥哥我的大名叫王承恩!!”

    “哪个王,哪个承,哪个恩啊?”

    (ps:新书,新的故事,烦请各位看官老爷给个五星好评,微微拜谢。)

    (注释1:《大明律》中明确规定:军民人等,但要离乡百里之外,务要申报地方,官给文引路票,方许出行。

    “文引路票”,就是我们常说的“路引”,上面写着你的样貌和穿着。

    徐霞可以,因为徐霞是读书人,而且本身的地位就很高,其次他与钱谦益、黄道周、陈函辉等名人关系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