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沉默的走过去,陈征递给他一支烟。

    陆明琛咬着烟,低头就着他递过来的火点燃,缓缓吸了一口,声音颓败孤寂,“值吗?”

    为了胡秀秀这样劣迹的女人,放弃一切。

    “他是我媳妇,我走之前,她不是这样的。”陈征陈述事实。

    “那现在呢?”陆明琛吐出一口烟,眉眼笼在升腾的白雾中看不分明。

    “她会和我好好过日子的,”陈征迎着落日最后的红光,转头看向陆明琛,“多谢你这一年多,对他们母子的照顾。”

    他眼底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和陆明琛迎过来的视线四目相对,“小杰学校的手续办理完,我会带秀秀和小杰回去。”

    陆明琛心中空落落的,眼睛空茫的望向路上经过的行人。

    每个人都有路走,就他没有。

    彤彤说,他让她反胃。

    这句话如锋利的刀刃戳进他的身体,让他心脏疼得破了个洞。

    她已经那么讨厌他了。

    是啊,连他自己也讨厌自己。

    自从他当着彤彤的面,在拘留所说出要管胡秀秀的话后,他就知道有什么再也挽回不了了。

    陈征的家没有散,他的家没了。

    还真是讽刺。

    陈征瞥见他嘴角自嘲的弧度,心里发堵,“乡下女人见识少,总爱斤斤计较,你家里条件好,肯定能再娶个漂亮的姑娘。”

    陈征觉得他就算离婚了,再结婚也有资格挑挑拣拣,毕竟家底那么厚,娶个称心如意的,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听到他看轻白姝彤的话,陆明琛表情变得冷硬,“不是所有的乡下姑娘都没有见识,娶媳妇见识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人品。”

    说着,他站起身讽刺道,“胡秀秀连她的一根脚指头,都比不上。”

    大家族的女人,要么打理一大家的饮食起居,要么能给家里带来助力。

    他从来没见过像胡秀秀这种被当成废物养的女人。

    若不是因为当初的托付和上面的命令,他又何必次次上心。

    若不是怕小杰死在这里,他绝不会让丁一飞给他们母子俩找住处。

    也就陈征把他当个宝。

    离开陈征,谁能看上胡秀秀这样的。

    “白姝彤人品好?”陈征听不得有人说胡秀秀不好,连他自己也不想捅破这层纸。

    他讽刺的反问,“大闹部队,这种泼妇行为,除了乡下女人,谁会干出这么不顾脸面的事?”

    在他心里,他对乡下女人有固定的刻板印象。

    粗俗、没文化、大嗓门、没女人味……

    他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看多了女人们唾沫横飞,不顾脸面的吵架,吵得人头疼。

    一点不文雅,不洋气。

    所以,当初能娶到胡秀秀,对他来说就是天大的喜讯,他恨不得捧在手心里。

    就算胡秀秀这段时间做了些过分的事情,那也是因为她以为他死了,没了依靠,想要带着孩子谋取好生活。

    这种想法,又有什么错。

    胡秀秀再不好也是城里姑娘,见识多,漂亮懂事,白姝彤怎么能比。

    听到陈征对彤彤的诋毁,陆明琛脚步一顿,转头冷声戏谑道,“那你媳妇下药要睡了我,就高明了?”

    陈母走到巷子口,来叫陈征和陆明琛吃饭,听到这句话,差点没被自己左脚绊倒。

    怪不得陆明琛要让他们老两口来,把母子俩带回去。

    没想到胡秀秀竟然这么下作,不要脸。

    她瞪大眼捂住狂跳的心口,往后退了一步躲在墙后竖起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