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绝世妙手小傻医 > 第109章 零九章 初恋女友
    李小春不由得一愣,皱眉说道:“唐小姐让我来的,她并没有给我邀请函。”

    保安看了李小春一眼,依旧面无表情,淡淡的说道:“这位先生,很抱歉,没有邀请函不能入内。”

    “无论是哪位小姐邀请你来的,都不可以。”

    李小春微微皱眉,难道自己走错地方了?

    “今天的宴会,是唐老爷子的宴会吧?”

    “先生,请您不要胡搅蛮缠好吗?”

    保安说话的时候,脸色已经冷了下来。

    如果不是考虑到今天的人非富即贵,现在都已经破口大骂了。

    李小春想了想,还是往旁边走了几步,随后拿出手机,给唐蒹葭打了个电话。

    很遗憾,唐蒹葭的电话占线。

    没办法,李小春只能给她发了条信息,就在外面等着。

    就在这时,一个非常刁蛮的女人声音,传入李小春的耳朵里。

    “李小春,你是聋子吗?我喊了你几声,你都没听到?”

    “想不到,你个傻子还真的好了!”

    “怎么,和楚卫东一样,想要在富华大酒店当服务员?”

    随着女人的声音,李小春一扭头,就看到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孩,挽着一个穿着西装的青年。

    在他们旁边,则是一辆保时捷跑车。

    这个女孩,李小春看着很眼熟。

    不,不光是眼熟,更是很熟悉。

    她叫尤成艳,是李小春的大学同学。

    严格说,她也是李小春的初恋。

    不过,大学期间的李小春还很稚嫩,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

    两年前,李小春出事的那一天,也是他和尤成艳分手的时候。

    他依稀记得,那一天尤成艳挽着一个西装男的手臂,像一只骄傲的母鸡一样昂着头,对他说:“你就是一个农村人,哪像志强这么厉害?”

    “你毕业都不一定能当上医生,志强的爸爸是大老板,志强手上戴的手表就十几万,是你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志强,就是孙志强,也是李小春的大学同学之一。

    现在尤凤霞挽着的西装男,也就是孙志强!

    “李小春,你聋了吗?”

    尤成艳的声音再次响起,一脸鄙夷的说道:“楚卫东这个混蛋,竟然说假话。”

    “这个傻子的病明明没好,他竟然说好了!”

    一旁,孙志强轻笑了一声,轻蔑的说道:“你不提我还没认出来,原来他是那个跟你谈了两年恋爱,连手都没摸过的傻子啊。”

    “傻子。”

    “告诉你一声,在你刚刚跟小艳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把她睡了。”

    “啧啧,那滋味,真的一言难尽!”

    李小春转头看了看西装男,又看了看尤成艳,语气平淡的说了两个字。

    “杀币。”

    很奇怪。

    再次见到初恋女友,李小春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

    没有生气,没有感觉,没有任何特别的情绪。

    只是在刚刚认出来他们的时候,稍稍有些意外。

    这一点,即便是李小春自己,都有些意外。

    但是,他口中的一声“杀币”,却令尤成艳一下子就炸了,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你个傻子,还敢骂人?!”

    李小春微微一笑,轻声说道:“我没有骂人,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呵呵呵……”

    孙志强阴笑两声,缓缓说道:“想不到,你个傻子还会拐个弯骂人了。”

    “但是,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说话?”

    “你知不知道,这一间酒店,是我家的?”

    他的话音刚落,外围站着的几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走过来,对着李小春呵斥了几句!

    毕竟,孙志强的父亲,就是这一间富华大酒店的老板之一,他们得拍着孙志强的马屁。

    这时,有几个跟着孙志强、尤成艳一起过来的大学同学,看到李小春之后,也是纷纷开口嘲讽李小春。

    “呀,想不到今天还能在这儿遇见这个傻子啊!”

    “别说,这傻子穿上西装,还真的像人啊。志强,我看你就行行好,让他在你家干个服务员,一个月给他两千块钱就得了!”

    “你这话说的,也太瞧不起强哥了吧?强哥家的狗,一个月吃的狗粮都不止两千块钱啊!”

    “强哥家的狗那可是名牌狗,都是有血统证的!一个农村的傻子,还能比狗值钱?”

    李小春的这几个同学,全都是跟孙志强混的。

    既然李小春敢骂孙志强,他们作为狗腿子,自然不能忘了咆哮几声,给自己的主人涨涨面子。

    更何况,在他们的认知里,李小春就是个傻子!

    即便楚卫东告诉他们李小春好了,还和一个绝色美女在江州的大酒店开房,他们也不觉得怎么样。

    甚至,有几个人还认为李小春是改行当鸭子了。

    毕竟,李小春长的相当可以,眉清目秀,帅气阳光。

    孙志强听着众人的话,表情更是得意,大咧咧的说道:“算啦,狗咬人,人总不能咬狗,大家同学一场,也没必要跟他计较。”

    “还是强哥大度啊!”

    孙志强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一个狗腿子,急不可耐的拍起了马屁,跟着说道:“傻子,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天可是强哥和小艳订婚的大喜日子!”

    “知道强哥为什么特地从江州,赶回青阳县这种小地方订婚吗?”

    “强哥和嫂子的第一次,就是在这一间酒店的总统套房!”

    “要我说,强哥是真懂浪漫啊!”

    “傻子,看到停车场那么多的豪车没有?”

    “都是过来参加强哥的订婚宴的大人物!”

    李小春一直面无表情的听着。

    在他听来,这些同学的话,就和狗叫差不了多少。

    一直等到听到最后这一句话,小春不由得皱了皱眉。

    难道自己真的搞错了?

    唐家的宴会,是在别的地方?

    “傻子,知道订婚是什么意思吗?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志强的未婚妻了!”

    “瞧见没有,志强给我的订婚戒,三十克拉,要一百万呢!”

    “一百万,你这个穷鬼,一辈子都挣不到!”

    尤成艳抬起手在李小春的晃了晃,语气中满是炫耀。

    孙志强听着众人的吹捧,也有些飘飘然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愈发得意。

    淡淡的说道:“钱嘛,不算什么。我既然有点小钱,总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女人。”

    “你们也要像我学习,就算不能买几十克拉,也总得舍得在女人身上花钱。”

    “女人,就是男人的面子嘛!”

    听到这几句话,几个同学又是一阵吹捧。

    站在孙志强身边的尤成艳听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又瞥了李小春一眼,不屑道:“你个傻子,说你傻你还真的傻!”

    “志强这么厉害,随便一句话就能给你安排一个工作,你还这么傻乎乎的看着,都不知道说两句好话。”

    “真的是,傻到一定程度了。”

    此前光顾着拍孙志强马屁的几个同学,这时候也都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李小春的身上,纷纷开口嘲讽。

    “嫂子说得对,这个傻子是真的傻,我看他和楚卫东那傻子都是一个德行,就是欠收拾。”

    “你看看楚卫东现在多老实?我昨天和人在江州饭店吃饭的时候还遇到他了,点头哈腰的,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

    “强哥,要我说,你就给这傻子一个机会,让他在你家的富华大酒店干个服务员,好好调教调教,没准他还能聪明点。”

    “这不是给强哥添乱嘛!我看强哥不能让这傻子进酒店,这不是拉低了酒店的档次嘛!”

    “对,对,我建议强哥在酒店门口立个牌子,李小春和狗不得入内!”

    这句话一说,马上引起了众人的哄笑。

    几个人,全都是连声赞同。

    李小春听着,突然觉得有些手痒,感觉一定要抽几个人的大嘴巴,才能舒服。

    孙志强听着,更是连声大笑,对一旁的保安吩咐,“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把牌子给我立上!”

    “记住,写清楚,李小春和狗不得入内!”

    “免得有狗不要脸,还愣往里面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