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重生八零:神医全能小娇妻 > 第667章 再遇
    叶伊人追着金怡的身影而去。

    在别墅群外,看到金怡走向了一个女人。

    在看到那个女人的脸时,叶伊人不自觉眯了一下眼睛。

    叶露珠,你终于来港岛了!

    这里是港岛,是她经营了两年多的地盘。

    而金小叔早已爱她爱到不可自拔。

    港岛的八大家族之一,都在她的掌控之下。

    叶露珠,这次,你还不死吗?

    没错,眼下这个改名换姓,攀上金小叔的女人,不是别人。

    正是离开京城大学后来港岛谋求发展的叶秋双。

    她长相端庄,又有高知识分子的文化底蕴。

    再加上,她在计算机上面的天赋在港岛十分受欢迎。

    无论是外在条件,还是内在思想,她都达到了金小叔娶妻的标准。

    一来二去,她自然是将过去被前妻压榨得较狠的金小叔,给迷得晕头转向。

    爱情是什么?

    全是泡影。

    只有掌控实权,要谁生谁就生,要谁死,谁就死,才是真正的王道。

    看吧,多么巧合的事。

    金怡竟然和叶露珠认识……

    叶秋双笑了!

    叶露珠在外面等了金怡好一会,正想着打个电话再催促一下,就见到金怡垮着一张脸,朝她走来。

    金怡的衣服上,还沾染上了甜品饮料等脏东西。

    怎么看,都不像从别墅里走出来的豪门大小姐。

    反倒像是逃难的小可怜。

    “这是怎么了?”叶露珠走上前打量着金怡,“受委屈了?”

    金怡可怜巴巴地抬头看着她。

    “哎,别提了,家里来了个讨厌的女人,白莲花,特会演戏,我和她合不来……”

    叶露珠哦了一声。

    没有多想。

    金怡道:“我本来准备了甜品饮料,结果临出门前被打翻了,走,我请你出去吃。

    哎,说起来,外面那些店铺的手艺,都没我家厨师的手艺好。

    等下次我请你去我家吃。”

    叶露珠和金怡一起在路边等车。

    别墅区自然不容易打到车。

    但金怡现在在生金小叔的气,更不愿意回家叫司机送她进城。

    她觉得丢脸极了。

    烈日底下,让叶露珠和她一起曝晒。

    不过看叶露珠的皮肤,似乎越晒越晶亮呢。

    瞧那肌肤就似透明的水晶。

    金怡看得艳羡不已。

    “盯着我做什么?”叶露珠问她。

    金怡笑道:“我家的那个白莲花,自诩皮肤白得不像话,她要是见了你,只怕要羞愧得钻地洞。”

    叶露珠微微抽了抽嘴角。

    金怡一口一个白莲花地骂着家里的女人。

    她略微好奇地问:“那女人和你什么关系?你似乎挺讨厌她,却又不能驱赶她,和你的身份有些不搭啊。”

    听到这里,金怡长叹了口气。

    “过去那白莲花没到我家时,我是我小叔最疼爱的侄女。

    现在我小叔有了她,我就成了没人疼的小可怜虫。

    明明经常被她欺负,但我小叔总会发现,我的反抗变成了欺负那白莲花。

    你说她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人,竟然想嫁给比她大十多岁的男人。

    我看她不仅是白莲花,还是虚荣女。

    明明就是为了我小叔的钱……”

    金怡好一顿吐槽那女人。

    实在是平时她没人可吐槽。

    叶露珠好不容易来一趟,她便“叭叭叭”地有说不完的话。

    叶露珠一听说,那女人的计算机能力,天赋异禀。

    为她家小叔新开的计算机公司立下了大功。

    所以那女人也不只是一个空有皮囊的女人时,叶露珠第一个想到了叶秋双。

    叶秋双最大的本事,就是女主光环带给她的计算机能力。

    在港岛这个连接各国的城市,在港岛这个发展迅速的地方,叶秋双那样的能力,自然是能打下一方小天地。

    但如果叶秋双利用得好,傍上了豪门,那自然就不一样。

    “金怡,有机会,我也想见见你口中的白莲花,究竟有多么会演。

    说不定,我还能帮你,揭穿她的真面目。”叶露珠道。

    金怡两眼一亮。

    她想起叶露珠连兔鼠怪物都不怕。

    都能打败。

    更别说一个披着狼皮的白莲花。

    顿时道:“好,明天我就想办法,约她出来。最好到时候,能让我小叔也一起看场好戏。”

    接下来的时间,俩人打到了车,进了城,在港岛大逛特逛了一圈。

    金怡一想到,叶露珠会帮她对付叶白莲,她便十分激动兴奋,带着叶露珠欢快地穿梭在港岛的各大品牌柜台前。

    买了一大堆东西。

    她倒是想送给叶露珠一些礼物。

    但叶露珠不收。

    而叶露珠对购物的兴趣不大。

    不过,她看着金怡这般大买特习,突然就想起叶秋实。

    如果带着秋实来港岛,秋实会不会也像金怡这样疯狂?

    其实想想也不会。

    白手起家和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在消费认知上,肯定不一样。

    在逛到一家品牌金饰店前。

    金怡拉着叶露珠的手,走了进去。

    “我想买对好看的耳环,叶露珠,你眼光好,帮我一起挑挑呗?”

    “你要戴金耳环?”叶露珠打量着金怡的穿着。

    第一次见她时,她还是淑女风。

    今天的她,却成了嘻哈风。

    若戴金饰品……怕是要变成贵妇风。

    这是一个行为跳脱的姑娘。

    想着要是按照正常剧情发展,她最后的结局是嫁给林舒杭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叶露珠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好在,林舒杭被绳之以法。

    此生,再也没可能来祸害金怡。

    俩人在金饰店里逛着。

    叶露珠与众不同的气质,在刚一进店,就被人注意到。

    那是一个看着十分儒雅的男人。

    四十多岁。

    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

    看着十分让人注目。

    在他这个年纪,以及他这个身份,还能保持如此完美的体形,实属不易。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一直对叶露珠势在必得。

    后来得知叶露珠去京城上学后,暂时放弃了的李承德。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港岛,会在他的金饰店里,再次与她见面。

    这不是缘份,是什么?

    李承德的视线,看着那两道移动的人影一起移动。

    叶露珠多敏感的人,几乎是立即发现了不对劲之处。

    抬头望去。

    便与李承德含笑的眸子撞上。

    她眉头一蹙,呵,倒是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